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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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热情周到,电视有点播功能,各种大片随便看,洗澡舒服,周边景点多又近,环境安静优雅……比前天在杭州住的99连锁强多了,价格也很实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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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服务很好,物有所值!黄金周出行到处塞车,过了约定的晚7点到店时间,经电话与酒店联系推迟2小时留房,酒店很守信在我晚9点前赶到时很顺利为我办好住店手续,住了两天玩的开心,感谢酒店—心为大众服务!
keith:好评
位置是不错但设施和卫生条件真不咋的,住一天还行2天以上建议换别的酒店